夜景照明是城市的“四维空间”,它代表了城市的形象,丰富了城市的内涵。它是城市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标志。
因此,夜景照明设计应与城市的建设规划、当地人文景观和建筑师的理念相结合,充分利用光影、虚拟与真实、动态与静态等现代照明技术,表现出与白天不同的一面。城市规划是空间、线、面三者的结合是景观照明的重要安排。
对于城市夜景照明设计,以单一的夜景照明为点,以道路照明为线,创造出以景观照明为面,构成城市三维立体的夜景,三者必须协调发展,同时也要突出重点。这就要求特定的夜景照明设计首先要考虑整体夜景照明环境的需求,而不能过于压倒一切,只体现其个体特征,而忽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。
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充分认识景观照明与照明对象、照明环境之间的和谐问题。对于不同性质的物体,应采用不同的照明方法。对于夜景照明以突出建筑的建筑魅力为基本要求,灯光层次要丰富、立体,必须有“跨景入峰”的变化;对于商业街的夜间照明应考虑霓虹灯照明、广告照明、窗户照明等,以色彩为主,辅以柔和舒适的照明,重点是突出街道的热闹气氛和繁华;住宅小区的夜景照明应营造一个温馨、安静、舒适的居住环境。就环境而言,照明应适度。